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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身分識別政策與程序
一、目的
本政策旨在確保本診所能正確識別每一位病人之身分,有效避免醫療錯誤及保障病人安全,確保所提供的醫療資訊、診療、檢驗及治療過程準確無誤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政策適用於本診所內所有醫護人員、行政人員及其他相關支援人員,涵蓋所有與病人接觸的流程。
三、識別原則
每位病人於本診所首次登記時,必須提供有效的身分證明文件(如香港身份證或護照)。
所有病人均須獲分配一個專屬病人編號(Patient ID),用作日後所有紀錄、預約、化驗及開藥等用途。
每次與病人互動(如看診、取藥、檢驗),均須再次核實病人身分。
四、病人身分識別程序
4.1 初次登記
病人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(如:
香港身份證、
護照、
出生證明書(18歲以下))。
登記職員核對以下資料:
姓名(中文及英文)
出生日期
性別
聯絡電話
地址
登記後生成病人編號,並建立電子病歷。
4.2 覆診 / 預約日識別
病人報到時,接待職員須:
查問病人之全名及出生日期;
與系統資料核對;
如病人不確定資料或有誤,須再次檢查身份證明文件;
於病人紀錄上標示「已識別」,方可安排看診。
4.3 醫護人員識別確認
醫生或護士於看診或提供服務前,須再次確認病人:
全名;
出生日期;
病人編號(如適用);
若進行任何治療或檢驗,須由病人簽署同意書並再次確認資料無誤。
五、特殊情況處理
無法出示身份證明者(如精神混亂、失智):
由陪同者提供資料;
醫護人員須記錄「特殊情況」,並由主管核實。
兒童或無行為能力者:
由監護人出示證明文件及簽署身份確認;
記錄監護人與病人之關係。
六、錯誤識別的處理程序
一旦發現病人身份確認錯誤,須立即:
停止所有進行中之醫療程序;
向診所主管匯報;
檢討錯誤原因、修正紀錄;
通知當事病 人或其代表;
如有需要,向相關監管機構通報。
七、培訓與審核
所有職員須接受病人識別政策及實務操作培訓;
本診所每年將最少進行一次內部審核,檢視執行成效;
錯誤識別事件將作為風險管理指標,進行持續改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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